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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公司召开“一规定”“一办法”培训宣贯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22 作者:郜震华 点击量:

12月21日,广元公司召开对《云锡控股公司关于对插手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记录备案的规定(试行)》《云锡控股公司“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办法”)培训宣贯会。广元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马文清主持会议,广元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林就落实宣贯“规定”“办法”提出工作要求。广元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共36人参加会议。

会上,广元公司副总经理王伟简要传达了12月18日控股公司召开的“规定”“办法”宣贯会精神;纪委监察室主任倪微,审计法务部主任师微分别对《规定》《办法》作了相关解读。

会议指出,控股公司研究制定的《规定》《办法》得到了省纪委省监委的高度认可,现已转发各省属企业作为参考借鉴。各单位、部门(中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严格执行《规定》《办法》是全面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云南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以及云锡党员领导干部“八不准”的具体体现,是压缩权力空间、斩断利益链条的有效手段,旨在构建亲清新型商业伙伴关系,防止“内外勾结”形成利益团伙,确保云锡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廉洁、规范、高效,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广元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林就如何执行好、贯彻好《规定》《办法》提出具体要求:一是组织落实,责任到位。要认真对照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二是建立全面完整的统计信息。与所有商业合作伙伴的相关信息,包括合作对象、合作内容、合作时间、合同协议的执行情况等内容,都要有统计台账,做到全程留痕。要自主梳理“黑名单”情况,及时上报公司纪委、审计法务部。三是加大培训宣传贯彻力度,确保在年内完成宣贯并上报相关工作情况。同时,要做好内外部宣贯工作,既要让干部职工知晓《规定》《办法》,也要让商业伙伴认知《规定》《办法》,通过座谈会广泛宣传以及业务洽谈、合同谈判过程中的同步讲解,让商业伙伴充分认可,与云锡形成共识。四是要在规定时间内尽快与商业伙伴签署《合规及廉洁自律承诺书》,将承诺书作为合同协议的必备附件强推执行。五是要针对行地对执行《规定》《办法》的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和落实,并同步纳入纪委监督、党委巡察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确保《规定》《办法》的有效执行。六是实行每月“零报告”和分析研判上报制度,提高站位,内防外堵,由党委、纪委共同开展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正常运行。

广元公司纪委书记张跃琼对《规定》《办法》的执行操作说明并要求,《规定》《办法》是控股公司党委在汲取武长青案件深刻教训以案促改中确定的一项重要内容,就围绕“为什么制定、怎样实行好”深入讲解《办法》《规定》,要求纪委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启动责任倒查机制,形成制度威慑力,确保两个制度执行到位、发挥作用,以铁的纪律、严肃的管理、严厉的惩处,抵制权力干预、斩断利益链条,切实维护云锡公司、广元公司的良好商业和社会形象。